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á bù dāng zuì
基本解释罚:处罚;当:相当;相称。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。
出处先秦 荀况《荀子 正论》:“夫德不称位,能不称官,赏不当功,罚不当罪,不祥莫大焉。”
罚不当罪的典故
战国后期,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,名叫荀况,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《荀子》。
《荀子》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,其中一篇叫《正论》,是专门议论政治的。文中提出一个看法: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。残暴的国君被推翻,如夏桀被商汤打倒,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,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。
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,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杀人的不偿命,伤人的不判刑,那就会纵容犯罪,扰乱社会。有人说:“古代没有肉刑,只是象征性地用刑。比如,不使用黥(qing)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;不使用劓(yi)刑,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,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。如果继续这样做,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,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。
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,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;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,官职要和才能相称,赏赐要和功劳相称。如果不是这样,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,官职和才能不相称,赏赐和功劳不相称,处罚和罪行不相称,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罚不当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声东击西 | 唐 杜佑《通典 兵六》说:“声言击东,其实击西。” |
| 后继有人 | 艾芜《鞍钢呵,我回来了》:“这是后继有人,令人喜悦不止。” |
| 二百五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83回:“原来他是一个江南不第秀才,捐了个二百五的同知,在外面瞎混。” |
| 合浦珠还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循吏传 孟尝》:“(合浦)郡不产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阯比境……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” |
| 全科人儿 | |
| 假公济私 | 元 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他假公济私,我怎肯和他干罢了也呵!” |
| 长江后浪推前浪 | 元 王子一《误入桃源》第二折:“水呵抵多少长江后浪推前浪,花呵早则一片西飞一片东,岁月匆匆。 |
| 刑期无刑 | 语出《书 大禹谟》:“刑期于无刑。” |
| 自强不息 | 《周易 乾》: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” |
| 秣马厉兵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成公十六年》:“搜乘补卒,秣马利兵,修陈固列。” |